法律问答

既然说“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所保守秘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我想请问上述构成商业秘密的条件是否必不可少?符合其他条件,但权利人未采取保密措施的。你想问一下,如果没有这个,这是一个商业秘密吗?非常感谢。

2021-12-15 11:4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业应当符合四个要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三、具有实用性,即商业秘密一定要具有现实的使用价值;
    四、权利人必须采取保密措施
  • 在我国,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对象。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不为公众所知悉(秘密性);
    2、实用性;
    3、采取了保密措施(保密性)
  • 关于商业秘密的保护,根据司法实践,权利人只要采取了下列措施之一,即认为采取了保密措施:
    (1)是否建立了保密规章制度;
    (2)是否与相对人或职工签订了保密协议或提出了保密要求;
    (3)涉及商业秘密的特殊领域是否采取了适当的管理或警戒措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