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无故旷工3天算自动离职,老板说旷一天扣三天的钱,就说我要扣九天的钱。

2018-07-26 16:47:2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根据劳动法规定的,如果是自动辞职的,假如用人单位有以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就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则就不需要支付。
    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下几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有11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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