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因为婚外恋要离婚怎么办?一方婚外情在财产分割上有没有影响

离婚
2019-03-05 01:45: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7)分割财产应当考虑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体经营生活需要。分割家庭共有财产,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照顾;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婚姻当事人调查收集到对方有婚外情等证据,证据证明另一方有过错,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基础上、分割财产时有所倾斜,多分财产,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有婚外情一方给付损害赔偿金。
  • 首先,分家产时分割的是家庭共同财产,并且认定家庭共同财产将从以下进行判断:
      
    1、家庭共有财产的形式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的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家庭成员交给家庭的财产,家庭成员共同接受赠与的财产,以及在此基础上购置和积累的财产。
      其次,分家时进行分家产可以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共有财产属于父母的,比如房产由父母购买的,那么不属于子女的,父母可以任意支配,子女则无权分割。
      
    2、共有财产属于父母与子女共同创造的,分家产时可以按照贡献大小分割。比如家庭合伙开店的,那么就看双方的贡献大小进行分割。
  • 是否判决离婚是以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的,如果分居两年以上,法院是会以此为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