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为同等责任,我是机动车,对方非机动车。我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金额为8500元,施救费用200元。对方医药费400元,修车费用1400元。现我车维修费用40%需要对方承担,对方不同意承担,我是否可以像法院诉讼要求赔偿我车的维修费用。

2019-03-05 01:5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双方当事人对事故所起的作用和过错严重程度进行判定。
    如前车没有导致事故的违规行为(前方有条件可以让车的不让车/后车超车时前车突然变线等),一般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如前车有导致事故的违规行为,根据事故过错程度认定。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在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前车遇后车发出超车信号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当降低速度、靠右让路。
    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
  • 计算方法为:
    (1)农村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指数×20年
    (2)城镇标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指数×20年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如十级即为10%,九级为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等级十级至六级的,计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计算4%附加指数。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 对于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不服在接到责任认定书的15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结果为最终结论。责任认定与民事赔偿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有直接关系,如果是同等责任则民事赔偿各负一半,肇事司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认定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造成死亡后果则要刑事责任。对于司机无能力赔偿可以将车辆所有人列为共同被告索赔。另外,此事故发生在9月18日,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76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之规定,如果你外公无过错,应认定机动车负全责。
  • 关于非机动车违章的情形,《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
    1.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罚款,当场不能缴纳的。
    2.非机动车安装机械动力装置的。
    3.非机动车无牌证的。
    4.造成交通事故或者有交通肇事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的。
    5.与被查缉的被盗抢非机动车特征相同的。
    需要带身份证,购车发票等证件证明区交警队办理违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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