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公司工作6个月,说好试用期3个月,后来又延长了1个月,即试用期4个月,1月份转正,2月底提出让我

2018-07-26 17:14: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实践中有一种特殊情况,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未达到法律规定的上限,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未达到六个月的上限,用人单位可否在三个月试用期满后以劳动者不符合要求为由延长试用期至六个月呢?我们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届满的,如果用人单位延长试用期,属于再次约定试用期的情形,违反了“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的规定,同样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延长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针对您的描述,从法律的角度为您作如下分析:您的咨询说的不是很清楚。第一,3年期的劳动合同是可以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的。第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要求就可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此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对于工资,用人单位是应该支付的。鉴于上述分析,建议您:就支付工资等事宜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最后,关于本解答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关系还处于非正式状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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