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到期拒付,付款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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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承担
连带责任,票据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证人的责任是同一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是独立责任。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保证人的责任与被保证人的责任不仅是同一责任,而且是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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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商业承兑汇票是存在风险的。具体的风险体现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是由出票人来支付票面金额,如果出票人账户没钱,或者公司倒闭的话,那么收款人将得不到具体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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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承兑汇票的风险如下:
1、商票有到期不能承兑的风险;
2、商票不一定能贴现;
3、已贴现的商票到期后有追索风险。《票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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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