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生病多朋友推荐买份住院险,买保险的时候已经告知小孩老生病(发烧感冒累)才考虑买份住院险,合同是3月份买的,9月份小孩因为消化问题住院了,我们出院拿单据去报销,他们也承认理赔,可就是要求现在终止合同,但是合同期还有4个月,我们真的就只能这样由他们说终止就终止了吗?

保险赔偿
2018-07-26 17:57: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疾病引起的医疗费用属于社保的报销范畴,但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对于自费药、进口药社保是不报销的,需要我们自费。而意外引起的医疗费用除工伤以外均不属于社保报销范围;站在社保的角度来看,比如因自己不小心导致的摔伤、烫伤等应由本人自理,而因他人责任导致的意外比如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被歹徒袭击等应该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关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因此不属于社保赔付范围。

    其次,无论意外身故还是疾病身故,社保都是没有身故赔偿的。社保只能对疾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按一定比例给予报销。一个人如果因突发性疾病或严重意外事故直接导致身故,其间并没有发生医疗费用,是得不到社保补偿的。
    如果是未退休就已经身故的,社保并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是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有赔偿的是商业保险中的寿险等产品。
  •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 一、社保卡作用:
    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二、住院报销:
    1、住院起付标准: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2、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3、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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