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邓律师你好!我在2017年9月18日签完购房合同同时并交了5O%的首付,一直到今年3月2日已达6个月,都找不到银行代款(因开发商原因但没有书面证据,有银行现代员录音),我可以选择退房吗?如果可以退我应该算违约吗?还是算开发商违约?

2019-03-05 15:12:1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给你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并额外要求其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开发商违约退房流程
    1.购买房屋人发出退房通知
    (1)购买房屋人可通过挂号信、电话或者传真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因楼盘开发商责任导致退房,应该由楼盘开发商承担退房造成的损失,包括贷款利息、房屋的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等;
    (2)如购买房屋合同中约定了退房的赔偿标准,按合同约定处理,购买房屋合同约定的赔偿标准不足弥补损失的,可另行要求赔偿;因购买房屋者贷款申请未批准,购房屋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等原因导致退房的,楼盘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15天内办好各种手续
    购买房屋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内,楼盘开发商应当退还购买房屋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负责办理购买房屋者与贷款银行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全部手续,在所述买房手续或者买房文件尚未签订前,楼盘开发商应当代替购买房屋者向贷款银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与利息。
    3.开发商退还房款
    楼盘开发商应当在买房人发出退房通知后,将全部购买房屋价钱返还给购买房屋的人,并且办理完毕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果无法办理完成前述内容,自购买房屋者发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购房者取得全部房款之日,楼盘开发商应当每天向购买者支付总房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 在房屋买卖时,会出现开发商找不到的情况,此种情况涉及的问题比较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业主起诉,开发商跑路了怎么解决?业主起诉、法院立案后,如果开发商跑路找不到人,法院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开庭后如果开发商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到庭,法庭会进行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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