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以前认识的一个朋友,他好像网上贷款了没还,紧急联系人写了我的手机号,现在追债的电话和信息都发我这里来了,还有借款人什么通缉什么的图片文件都发我手机上,半年前这个贷款人还打过我电话,后来就没联系了,请问会连累到我吗?

其它
2019-03-05 15:32: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P2P是英文peer-to-peer的缩写,意即个人对个人。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P2P还有一种更广泛的概念,泛指互联网金融,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
    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
  • 网上可以借款,一般情况下,贷款机构要求申请人是22~60岁的自然人,并且要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有足够的还款能力,良好的信用状况才能给予贷款。借款人需要有以下证件。
    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公司开具的正规收入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社保等);
    信用报告;住址证明(水电费物业固话等清单中的一种以及住房合同或者房产证);财力证明(房产、汽车、存款、股票、基金、商业理财保险等)。
  • 一般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借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如果借条写了还款期限,就是到了还款期限两年内具有诉讼时效。如果没有写还款期限,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最长不能超过20年。如果期间要款,就从催款以后两年内计算诉讼时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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