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自己交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交了还不到一年,当时办理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每年的四月份保险基数会上调,我四月初的时候给忘了,所以四月份还是按以前的金额给交的,我想问一下,保险基数涨了吗?涨了多少?我四月份还是按以前的交的,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18-07-26 18:27: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待达到退休年龄直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经济能力允许,本人不愿因此少缴费年限,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个人缴费。《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养老保险最少要交15年,而与养老保险不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达到退休年龄时一定要缴够男25-30年,女20-25年(地区不同,规定有别),才可以在退休以后继续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果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未能达到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现行规定,可以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
      《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中第二十七条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如何办理。   办理条件:   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城镇户籍居民。   所需资料:   ⑴户口簿正本及复印件(含簿内所有家庭成员页);   ⑵家庭户户主、非家庭户本人本市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本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广东发展行之一)及复印件;   ⑶存折开户人本人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办理程序:   ⑴东区、石岐区居民户到户籍所属社区领取并填写《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其他居民户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   ⑵参保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分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东区、石岐区的居民户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办理时限:   即到即办。   注意事项:   ⑴办理时间为每月18日前;   ⑵缴费日期为每月28日;   ⑶参保当月缴费到帐的,自次月1日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⑷家庭户一户一存折扣费,非家庭户一人一存折扣费;   ⑸如参保人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本首页及参保人户口卡正本及复印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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