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两年前给人担保四万块钱,后来这个人坐牢了,他家里人也答应慢慢替他还款,放贷款的人也口头答应这部分债务和我们没关系了,当时还有人听到,现在他又来找我们要钱。我想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办?

2019-03-05 20:31: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第二十三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物权消灭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 1、你申请贷款和信用卡的资料是否真实;
    2、这些款项用途是否正常合理;
    3、在无能力全额还款之后有没有每月定期还款记录;
    4、是否有发生事件使你现在无能力全额还款;
    5、如果以上四点都是肯定的,那么恭喜你不用坐牢,这是民事案件,只会冻结你和你直系亲属名下的资产、甚至抵押变卖;
    6、如果不是,你至少要面临5年以上的刑事责任(坐牢);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关于办理二手房贷款的流程:
    1、递交资料,提交申请
    买卖双方带齐相关材料,前往按揭服务公司(一般为银行,需要在办理贷款前先确定按揭服务公司,并向按揭服务公司提出贷款咨询,确定贷款方案)。领取并填写二手房个人借款申请表,填完后将所有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审阅。工作人员就材料做出初步评估,给出大致贷款额度和年限。最后三方约定时间,由按揭服务公司联系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前去验房做评估。
    2、评估
    房地产评估机构到房源处进行评估。完成后,评估机构向按揭服务公司出具评估报告,交易方需交纳500元评估费。
    3、审批
    按揭服务公司对贷款申请人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后,按揭服务公司根据房屋评估价格,综合贷款人的资质进行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审批。
    4、首付、办理过户
    审批通过后,买方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然后买卖双方及按揭公司人员到房地产交易所,凭首付款证明、按揭公司出具的按揭申请审查承诺函等材料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过户当天便可完成,买方再等待20个工作日左右可以领取房产证。
    5、办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手续
    买方领到房产证后,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和保险,然后,办理贷款发放手续,按揭公司便向卖方账户存入房款,买方则开始依照合同按期偿还本期。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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