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这家公司工作了三个月,期间拷贝了一些客户资料,被领导发现,说要开除,并且扣发后两个月的工资,我可以申请仲裁吗?

仲裁
2018-07-26 19:04: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个完整的仲裁申请书应该包括以下几项:
      申请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址,联系电话,确认有效的通信地址)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或主要负责人):写明姓名、职务、住所、联系电话
      请求事项: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元;
      2
      3
      …
      事实和理由:说明(包括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等情况)
      
      申请事项,主要看你案件的具体情况,格式很简单,关键是能根据你的情况写一份最大程度维护你合法权益,并能胜诉的申请书。
  • 你好,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仅限于以下六中情形: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法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所以,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具体金额与你的工作年限、月收入水平等有关。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以上规定,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扣发劳动者的工资,否则即侵犯了劳动者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就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者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职工工作失误对单位造成损失可扣发工资,但必须按上述规定扣发,不能扣发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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