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发现孩子不是亲生的,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吗?还有是不是可以要求女方赔偿,还要起诉重婚罪,可以吗?

离婚
2019-03-06 02:05: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重婚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对因重婚引起的离婚纠纷的处理,首先要维护一夫一妻制原则,然后根据重婚的不同原因区别对待。而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首先应依法解除其重婚关系,对前婚进行调解。如果对方不谅解,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依法追究重婚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2)因反抗包办、买卖婚姻外逃与人重婚,重婚一方提出离婚的,对重婚一方可以不按重婚罪论处,但必须指出其行为的违法性。重婚一方坚决要求与原配偶离婚的,应先解除其重婚关系,再根据具体情况,做好各方面工作,调解或判决离婚。
    (3)因自然灾害或被人拐卖而重婚的妇女,一般不按重婚罪论处,女方要求离婚的,原则上应维护原婚姻关系,如果原来夫妻感情不好,女方坚持离婚,或重婚多年与后夫感情较好又生育子女的,可以说服原夫,调解或判决离婚。
    (4)重婚一方起诉要求与原配偶离婚,对方控告原告一方犯有重婚罪的,首先处理重婚问题。经过刑事审判,给予重婚者以刑事制裁并解除非法重婚关系后。重婚一方仍然坚持与原配偶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的,可着重调解和好或者不准离婚。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的,应当在做好原配偶的思想工作的基础上,调解或者判决准予离婚。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协议离婚的话,财产应该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分割,如果重新发现离婚协议之外的财产,是可以提出分割的,否则,法院不会支持你重新分割财产的请求。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重婚罪属于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婚后不管谁还贷,均是夫妻还贷,房子数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分得还贷的一半以及还贷期间的房子增值的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