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使用电梯上楼电梯收费是否合理,小区正门口人车不分,混乱是否作为不交物业费的要求

消费者维权
2019-03-06 06:16: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业服务收费办法》规定,利用物业共
    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所得收益应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等。
  • 无论任何收费,物业管理企业均应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的内容应包括:物业管理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管理形式、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还应当同时标明基准收费标准、浮动幅度,以及实际收费标准。
  • 您好,律师认为,业主交纳服务费用的依据是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阅的《物业服务合同》。国务院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中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 物业收费标准由物业企业按照建设部《物业服务企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管理成本核算,加上企业利润和税金等综合计算而来。物业企业在和开发商、业主委员会协商制定物业费标准时,应提交成本核算表等财务报告。
    而开发商和业委会有权对物业收费标准核算进行审计或平谷。
    经适房、两限房、房改房、拆迁安置房的物业费由物业管理企业按照政府指定价格标准收取费用。因增加公共设备设施导致费用增加的,需向房屋主管部门申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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