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被人骗了三十多万,一直躲着我不见,现在我找到他送去派出所,可派出所人说不够成诈骗罪,起初他说他认识船检局的人,可以办到国家给的260扶持贷款排大远洋船,船检局处长可以给办远洋证,然后我拿钱给他合伙造船,其间给我各种图片,印的合同,还有带人来让我见证明一起造船,当我把都给他后他人就消失了,说去非洲了,一年后我抓到他,我现在有打款记录,电话录音,还有抓到他后他承认诈骗,可派出所和我说不够成诈骗案,他现在派出所压着,派出所说他把钱拿去做别的赔了不能算诈骗,又不是挥霍花了,我想知道这能定诈骗罪吗

刑事辩护
2019-03-06 07:06:0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合同诈骗审判后执行的问题:
    1、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犯罪分子的诈骗犯罪而遭受经济损失的被害人,根据法律规定,因不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刑事案件,被害人不能通过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要求赔偿。
    如果犯罪分子已经被法院判刑的,被害人可以另外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要求诈骗犯罪分子返还被诈骗财物或赔偿损失。
    2、要多久能拿回被诈骗的财物、或得到赔偿,是不确定的。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如果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则一般应在六个月内判决。但是,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的,被害人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找不到对方的财产的,执行的时间就可能会很长。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合伙诈骗罪的责任认定:
    1、共同犯罪原则上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如四人共同诈骗,骗取四万元,即使每人分赃一万元,但在量刑时按照每人诈骗四万元进行处罚。
    2、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 贷款诈骗罪中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
    (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
    (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
    (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
  • 接到诈骗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上当受骗。 

    如果有不慎操作或者泄露了个人信息,应当及时通知银行冻结账户存款,更改密码,告知家人、朋友自己信息泄露,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已经产生了严重后果,要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

    建议通过12321举报中心举报该诈骗信息,防止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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