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像房地产公司借贷,办理房产抵押,网签,备案。这样安全吗

2019-03-06 09:26: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  哪些房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具体的抵押登记房产如下: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它地上定着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四)依法通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五)依法取得所有权益的房屋含附属物;  
    (六)划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权合法,均可设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规定的危险房屋,可以设定抵押;  
    (八)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可以抵押;  
    (九)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产。
  • 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原购房合同,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地产);
    (5)主债权合同原件、抵押合同原件;
    (6)房屋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按份共有的房屋,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7)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
    (8)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房地产开发项目)。
  • 企业所有的房产,可以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物权
    第一百八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房地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产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地产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人是指以房地产作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债务担保的企业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权人是指接受房地产抵押作为履行债务担保责任的法人、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并经抵押权人订可的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担保的房地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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