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开一辆半挂货车直行路口,对方开一辆小四轮农用车闯红灯过路口,导致交通事故,我半挂车超速,对方是无证驾驶,报废车,闯红灯,交警给划分了主次责任,我大车是次要,我保险都有,对方什么也没有,目前对方没有经济能力赔偿,我想咨询一下,我可以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吗?追偿损失?能得到全额赔偿吗?我损失太大了

2019-03-06 11:41: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未取得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重伤,负该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因此,你朋友需要申请伤害鉴定以确定伤情。
    赔偿数额结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经鉴定的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才能确定。 非重大犯罪怀孕妇女原则上不能对其实施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对怀孕事项可向办案单位提出,必要时由办案单位组织检查鉴定。
  • 交警部门不会因为双方都没有驾驶证而不作出责任认定的,查清事实后他们是有义务作出责任认定。但是你现在应当立即请律师查一下肇事车辆的登记情况和较强险的投保情况,同时还能查出该车所有权登记在谁的名下,他还有无其他财产,这样你可以以防他在你知道前转移财产,刘现在还在治疗期间不用着急去鉴定伤残(医疗未终结不能鉴定伤残等级)。
    你现在应做的就是我说的那几种情况,把他都弄清楚了等刘基本治好了可以到法院诉讼时在进行鉴定(诉中进行司法鉴定)。有需要帮助的可以给我打电话。
  •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如何划分 答案如
    1.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7条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根据伤残认定的等级不同,也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但一般均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死亡赔偿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无疑应归为严重交通事故一类,虽然生命的价值无法用金钱来衡量,但一条鲜活生命的逝去并不是人生的终结,随之而来还有殡葬、被抚养人生活等事宜亟待解决,因此,需要全面了解死亡赔偿项目与相关标准。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被抚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应特别注意被抚养人的年龄与劳动能力。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28条的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抚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精神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即适用于受害人的人身遭损害致残或死亡,不适用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性物件损毁等,比如宠物狗遭受交通事故死亡的,即使其主人将宠物狗视为家人也不能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的计算标准,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 您描述的是双方均有责任,但是没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这样的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对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第二款前半段规定:“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剩下的就是关于赔偿的数额了,具体计算根据受伤程度来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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