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左手指在建设工地受伤评定为六级伤残,近几年上班都是月工资7500元可以赔偿多少钱500元请问可以赔偿多少钱?你好本人左手指在建设工地受伤评定为六级伤残,近几年上班都是月工资7500元请问可以赔偿多少钱?谢谢。

2019-03-06 12:33: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11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15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八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八级8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八级
    3.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七个月本人工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 法院或鉴定机构通知去做鉴定, 赔偿:1残疾赔偿金(城镇)上年度年重庆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医疗费3后续治疗费、康复费4残疾辅助器具费5误工费6护理费7住院伙食补助费8营养费9交通住宿费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精神损害抚慰金12财产损失等。 残疾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认定,一般以户籍登记地为准。
    但户籍登记地在农村的受害人,在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已经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有正当生活来源的,可以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赔偿数额。 评残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B18667-2002 赔偿处理: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千元)。
    不足的部分,车方按照主要责任承担80-90%的赔偿责任,同等责任60-70%,次责40-50%。 协商未果的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 1、工伤六级伤残可以领取社保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资按平均工资计算。
    2、保持劳动关系,可以单位需要支付员工津贴,按照本人工资的60%计算。如果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还可以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企业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确认支付方。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地方法规进行计算。
    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赔偿标准:五级伤残、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依照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五级伤残、六级伤残的赔偿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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