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出资设立的新股份有限公司,摘牌程序是怎样,需要哪些手续

其它
2019-03-06 13:44: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过程中,已经没有货币出资比例的限制,可以使用货币出资,也可以不使用货币出资。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发起人认购股份  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股数、应交股款金额、出资方式,由认股人填写、签章。认购书一经填妥并签署,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发起人缴清股款  发起人在认购股份后,如规定其一次缴纳的,应即缴纳全部出资;分期缴纳的,应即缴纳首期出资。发起人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估价,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发起人缴纳首期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申请设立登记  董事会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时应当报送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以及其他文件。公司登记机关自接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成立后,应当进行公告。
  • 股东可以货币出资,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出资方式,是指为公司或企业投入股份的形式。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在公司章程中自行规定其认缴的注册资本是否分期出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注册资本从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后,股东的出资期限由公司章程自行约定,原则上不作限制。
  • 公司股权分配不能简单论述,首先就是主要负责公司运营岗的设不设置股权要明确,然后就是分配多少股权出来做公司资金,以及年终员工的奖励,然后剩下的可以按照投入多少按照比例分配。把股权首先分成两个类别:资金股权部分、经营管理股权部分。
    先把这两个部分的股权分别确定清楚,不按人的角度,而按这两个类别的角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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