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购买的二手房,准备付首付给房东了,如果钱给房东了,需要签一份什么合同维护自身利益?

2019-03-06 17:54: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二手房买卖暂不过户签协议可以的,保险起见是可以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公正的,但是在办理出来房产证之前,该房屋还是属于原业主所有。
    二、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二手房签订转让合同要注意哪些?  从买卖双方身分到水电过户费用都要仔细对待 
    (1)买卖双方的名称要按身份证明标准名称填写  
    (2)转让的房地产需填写清楚座落、栋号、房号、产权证号码等;  
    (3)建筑面积、一楼或顶层是否包括花园和天台面积;  
    (4)交易的币种、金额、付款方式等。  
    (5)约定付款时间、过户时间和交楼时间。  
    (6)煤气、水电等过户费用等情况约定清楚。
  • 《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一,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不管当事人有没有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  第四,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  第六,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此,只有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才可以依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即提前中止租房合同。
  • 二手房买卖与房东直接交易的流程:
    1.买方核实卖方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明及身份证等其它相关证件;双方商定房屋成交价格、产权办理、交付时间等事宜;
    2.双方签订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买房交纳第一笔房款(一般为三成)给卖方。
    3.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递交房屋交易申请手续,经管理部门查验后,对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
    过户当日买方付给卖方六成房款;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按照审批的权限,进行逐级申报工作,在经相关人员审批后,交易双方进入办理立契手续流程。
    5.缴纳税费。
    6.产权过户手续办理。
    双方进行产权变更登记后,买方会拿到一份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凭此单到发证部门领取新房本。
    7.若是贷款买房,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需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征信,评估房屋,确定买方贷款额度,批准贷款。
    8.买方付清所有房款,卖方结清所有物业费后正式交付房屋给买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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