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一方没离婚又和别人有了小孩能上户口吗?派出所会查未离婚那方的人吗

离婚
2019-03-06 23:19: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孩上户办理程序:
    (1)持以上材料报派出所、分局审批后,分局签发《准予入户证明》;
    (2)持《准予入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户口登记部门每月向计划生育部门通报新生儿户口登记情况。
    出国人员在国外生育的子女,回国后可在父母一方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所需材料:
    (1)国外所生子女《出生证明》;
    (2)父母及子女回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3)父母结婚证;
    (4)父母身份证明;
    (5)居民户口簿。办理程序: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这里说的是,离婚期间孩子已经出世的情况,在离婚后孩子出世的,孩子一般应该归母亲抚养,在这个时候孩子的户口应该是跟随母亲的户籍地走的,就是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小孩户口应该在母亲的户籍地办理。
      具体来说,离婚后发现怀孕并生下的小孩属于非婚生子女,但是与婚生子女地位是一样的,都可以上户口。  如果小孩还没办理的户口,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想给孩子上户口,需要在夫妻双方户口分立后,去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还有就是,夫妻协议离婚和法院调解、判决离婚对孩子的户口办理也有一定影响。
  • 公民身份和户口无关,和国籍有关。出生在中国就是中国公民。所以受中国法律保护。但没有户口就意味着没有身份证,在享受权利时缺乏证明,可能受限。户籍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差异:
      
    1、有些地区在户口迁入地地正在”拆、迁“期间的,是不受理户口迁入和迁出的(退役迁入、新生儿户口申报除外);
      
    2、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咨询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