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问的问题是,我已经离婚,和前妻有两个孩子,现在再婚,和现在的妻子想再要个孩子,她原来也有一个孩子,归男方,我们属于超生吗

离婚
2019-03-07 04:53: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理由需要变更的。
  • 离婚时子女为两个以上的情况下,应当综合各方面因素进行考虑,包括孩子的年龄、性别、夫妻的经济状况等等,通常情况下,孩子应该至少一人一个,如果两个孩子的年纪差不多,抚养费方面应当各自承担各自抚养的孩子的相关费用即可。当然,应当在遵循双方先进行协商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进行最终判决。

  • 1、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超生后离婚,以下是不要罚款的情况:
    (一)违法行为人年龄不满14周岁的;
    (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中止或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三)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
    (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其生育行为被发现时,该子女已经死亡的;
    (五)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六)其他依法不应予以行政处罚或征收社会抚养费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