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律师如果起诉后,另一方不去,多久才能自动离婚呢?

离婚
2019-03-07 06:01:3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方不同意能否离婚的问题: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一般法院是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是不判决离婚的,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第二次诉讼是会判决离婚的。
  • 一般人往往对离婚问题有一个误区,以为男女双方只有多长时间(有的认为六个月,有的认为两年等)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这里有必要说明一下:
    一、法院判决男女双方离婚前提是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其中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往往被人误解成只要二年不在一起就自动离婚,其实该条规定很明确,一是分居的前提是感情不和导致的,而不是其他原因,如外出打工,学习等。二是分居的时间必须达到二年以上。
    二、六个月之说主要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问题。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44条条第二款规定,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117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收理。很显然,如果原告向法院起诉又撤诉或者法院按撤诉处理,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之内是不能起诉,必须满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至于再次起诉能否判决准许离婚,还是要审查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婚姻案件特殊性决定的。
  • 婚姻自主,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你又坚决要离婚,就只有到法院去起诉离婚了。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一般情况下就你的情况来看法院会判不予离婚。
    2、六个月后你可以再次起诉,此时法院一般都予以支持。 你和他离婚是没有问题的,如果你觉得和他不能够继续生活下去了,那么你就最好尽早起诉离婚,当然如果你们就财产和孩子问题都能够协商的话那么就不用起诉了,没有离不掉的婚,只看你想不想离。
  • 一般一审3-6个月,二审3个月,若对方不出现,需要公告送达,周期更长。
      离婚只有两种方式:
      
    一、协议离婚: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扶养达成一致,到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
      
    二、诉讼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可能有两种结果,法庭认为夫妻感情确实破裂,判决离婚;认为夫妻感情尚存,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也就是不判离婚。但半年后坚持离婚的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肯定判离。公民是起诉离婚,只有判决生效,才算离婚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