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儿先父母去世了45年了,现在父母的房子这个女儿还有继承权吗?并且这个女儿也没有尽自己的义务,她的儿子们也是姥姥和舅舅一起扶养长大,现在这个女儿的孩子还能和舅舅姨姨一样的分姥姥的房子遗产吗?

2019-03-07 06:25: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先将父母的遗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2、先去世的一方的遗产由他的父母(如果还在的话)、配偶和子女共同继承 ,然后再依照这种规则继承后去世一方的遗产;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 产时,可以多分。
      
    4、因为遗产涉及房屋这种不动产,通过法院判决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的时候 ,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
      
    (1)、首先需要对房屋进行一个价值评估,然后由具有房屋所有权的人,按照 房屋的价值和对应的分配比例给其他继承人以金钱;
      
    (2)、如果没人承担起这个金钱的分配,可以将房屋交给法院进行拍卖,然后 再按照法院判定的分配比例进行现金分配。
  • 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法律责任
    夫或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应当付给扶养费的一方拒绝付给的,需要扶养的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获得扶养费。
    如果夫或妻一方患病或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有扶养义务的配偶拒绝扶养,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夫妻扶养权利义务是在夫妻关系建立时就产生的,夫妻双方作为一生的伴侣本身就要在生活上和事业上相互照顾和帮助,共同经营自己的家庭。
    如果生活上遇到不履行抚养义务的这种情况,可以通过调解等方式来解决,如果还不能解决的可以通过一些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房屋共同共有是房屋产权的常见形式,共同共有的房屋是基于共同劳动或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在实际生活中,最常见的房屋共同共有有夫妻共有房屋所有权和家庭共有房屋所有权两种,房屋的共同共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