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7年8月17曰李某,王某,赵某,召集我及28人召开大会入股共建公司,当时确定了股比计算,但这个没有书面协议。8月18曰我汇款70万,打在他们指定个人帐户。10月28曰打款20万,10月28曰公司微信告诉我,收到入股金90万。之后,我管公司要股份认证手续,公司至今未给。现公司己停止经营,我查公司信息,发现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股东有4人,王某,李某,田某,赵某,各自认缴250万,各占股份1/4,认缴期限17年,这种情 况下我能起诉要回入股金吗?

2019-03-07 06:4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注册资本越多,验资和相关审计费用越高,所以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尽量少一点。
    而且现在审计比较严格,往往需要实到资金,所以如果你没有那么多资金,但是注册资金写高了,可能公司注册不下来。
    如果预期需要资金量比较大,且日后可能增资,建议注册资本一次到位,增资比较麻烦,且增资可能还要交很多税。些业务的营业范围和注册资金多少有关系,达不到必要的注册资金门槛,营业执照就不能写这个营业范围,你签合同和开发票就很麻烦,有些正规的大客户和你签合同的时候要看你营业执照,没有这个营业范围的话,就不能和你签合同了。
    所以先了解清楚,你的业务需要的注册资金门槛是多少。
  • 劳动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体现,如劳动合同书、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其他书面文件等。公司股东既是公司的投资人,也可能成为公司的劳动者,如果股东会对股东作为公司劳动者的工资及劳动权益有书面约定,可以视为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
  • 公司成立时可以聘请法律顾问,从企业日常管理事务来看,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有助于企业内部的运行机制、有利于企业日常合同的审查,预防和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涉及公司的兼并、分立等法律问题,律师可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除此之外,还有助于担当企业的代理人,代理其他公司实务的经营。
  •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帮助,欢迎来电详细咨询或者预约面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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