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自进入公司已两年并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一直未依法缴纳社保,我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该如何操作?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7 08:4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
    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 公司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的处理方法: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用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费。如果企业不签订合同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的劳动监察机构投诉举报,请他们帮助督促企业为你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当属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支付赔偿金。
      
    一、关于辞退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但必须遵循《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辞退劳动者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和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计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按相关法律规定,公司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而提起劳动仲裁进行处理,对于是否胜诉,需要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裁决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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