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因为公司部门裁员,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签订时告诉我离职证明10天后给开,现在拒绝出具,说是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就等同于离职证明,请问公司的回答是否合理?我怎么能拿到离职证明,新公司需要。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3-07 11:40: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从该条立法来看,并未规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应具备何种条件,只要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协议,便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担保合同如何解除?
    根据《担保法》规定:

    1 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 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4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 对于借条上担保责任的解除,按欠条约定的时间,超过时间责任解除。
  • 你好,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一般是多少主要依据的是《经济补偿办法》第5条规定,即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中第六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但你被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显然不合法,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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