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开车压到一位妇女的脚后跟,报警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什么问题的,过几天过来复检就好,检查费,医药费共600元。伤者要求赔偿误工费1500元,她一个月攻资1500元。我该赔偿他误工费吗?

2019-03-07 12:25: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关于误工费的日期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院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在消费维权的实践中,消费者也可以通过举证解决争议所用的时间等办法主张误工日期。
  •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要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
  • 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具体的赔偿标准是:
    误工费
    【误工时间】
    1. 有定残,从事故发生日计至残疾鉴定前一天。
    2. 未定残,以医嘱修养时间为准,从事故发生日计至休养终结日
    【平均经济损失】
    1.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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