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签了一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每月工资6000元,转正后每月工资7000元。在下面还有一个手写的补充条款(当时我没注意到。我怀疑是我签完合同后,人事收去盖公司章时,补填上去的):基本工资为2130元,其它为补助。试用期我工作态度认真,却因与一领导有争论,公司婉言让我离职:请问我有什么补偿能争取?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我一个月的工资吗?如果可以,是赔偿我2130元,还是6000元,还是7000元呢?如果协商达不成,可以不办离职吗?不办离职,我以后每天还用去上班吗?合同法上写不去上班超过15天,会被视为自动离职。到那时,我还能要求公司赔偿吗?

2019-03-07 13:43:0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20%;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
    3.5%,单位
    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举个例子,以工资为5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5000*2%=100元,单位5000*8%=400元; 以此类推
    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或赔偿,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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