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今年4月1日,我通过中介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签订了一年,现在才三个月。我有事要去上海出差,所以我提前一个月向房东解释了情况。但是,房东不但没有退还900元押金,还说根据合同,我应该赔偿他2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2022-01-02 23:09: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首先,房东无故不退还押金可以采取的方式首先是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关于押金一般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房东的行为属于对合同的违约,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理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如果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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