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别人经营酒店,现酒店因产权方不能提供房产证消防不给验收,酒店不给租金,我们也就无法给出租方,出租方说若不能履约就收回出租的房屋,酒店已经投入装修,但无法开业,现在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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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承租人转租房屋到期后如何收回租房的问题,根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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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拥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而解除合同。
2、承租人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而解除。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而解除。
4、承租人未按照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并造成房屋损失而解除。
5、不定期租赁,出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
6、承租人未支付租金或者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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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时不会收回,我们国家的房地产,房屋是所有权,土地是使用权。40年的产权,也仅仅是指40年土地使用权,一般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是住宅用地,国家规定最长使用年限是70年,如果是商业用地,最长使用年限是40年。
使用年限到期后,可能可以自动续期,这个是受国家的政策影响。在若干年后,商业使用年限的40年都快到期了,国家会出台相应的政策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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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房屋租赁合同中,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不存在,"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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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