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所在的公司把我解雇了,因为7月底推荐我进公司的人离职了,还和公司有利益纠纷,以不能雇佣与之相关的人辞退我,由于之前没签合同,我问公司要双倍工资的时候,公司又说我现在在试用期,前几天我又发了个文件到我私人的QQ上,(我原本是打算学习一下,还没有接收,老板娘就撤回了,有时候老板也会发一些资料到我QQ上,让我在家的时候处理。)然后这次老板娘又说我有泄露公司机密的嫌疑,说怕我和之前离职的人勾结,就不给我双倍工资,但是我和那个人也不熟。我想问这样我还能不能拿到双倍工资?(那个文件发了一天了我也没有接受,最后被撤回了,最后不会又说我泄密而不给我工资吧?双倍工资还能拿吗?)

2019-03-07 20:1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一是可以采取劳动监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一般来说,可以先同老板商量,若老板拒绝支付工资或者一直拖延支付工资,则可以采取上述仲裁或者起诉的办法。
  •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按上述途径索取工资的同时,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