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有了小孩但一直没有去登记结婚,算不算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如果两人感情不好分手,自己协议达成一致是不是就可以了。

2018-07-27 06:24: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和女方沟通,告诉她你对这件事情的苦恼,没有感情,而且双方的性格又不合适,我也看不出她喜欢你,连电话也不打,有这样的情侣吗?工作也不好好工作,估计以后成家了,也不会持家。
    这样的婚姻以后也不会幸福啊,和女方多说说,两人感情上又不深,不存在谁亏欠谁,让女孩主动提出退婚最好。一`幸福的婚姻也建立在有一定经济基础下的,不然整天为柴米油盐烦的话,谈何幸福。

    二`婚姻中难免有争吵,但是一定要坚持不管怎么吵,都尽量不要有隔夜仇!
    三`婚姻中想要幸福,里面少不了双方的父母,把对方的父母当做自己的父母来爱,那样会为你的婚姻更有益,也对你以后的生活打基础。

    四`要坚持彼此尊敬`谅解`站在对方角度想的原则!
  • 结婚登记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需要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结婚登记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 1.结婚不成,彩礼可以要求退还。
    2.你的工资和年终奖金,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同居期间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就是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比可以要求女方返还。
    3.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法律上就不是夫妻关系,在1994年2月1日以后同居的男女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了,不受法律保护。 尽量协商解决问题吧,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注意收集保留证据。 祝你好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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