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离婚??什么样的协议书??可以让前妻放弃监护权??扶养权 但是她可以探望??抚养费啥的都无所谓

离婚
2019-03-08 04:20: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可以放弃监护权。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子女抚养教育是父母的义务。除依法撤销监护权外,不得放弃监护权。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 变更子女监护权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
    民族:______
    职业:______
    户口所在: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姓名:______
    性别:______
    出生时间:______
    民族:______
    职业:______
    户口所在:______
    经常居住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联系电话:______
    甲、乙双方原是夫妻。__年__月__日生育__子/女,名__,现年__岁,读__。__年__月__日,经__法院审理查明,甲、乙双方因感情破裂而被判决离婚,子/女随乙方生活,甲方每月给抚养费__元至子/女独立生活为止。由于乙方情况发生变化(请说明原因),双方同意变更监护方式。
    为了进一步明确子女的监护权,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双方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监护权
    子/女从本协议生效时开始,随甲方生活,由甲方行使子女监护权。

    二、抚养费
    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建议__元),每季给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本月的_____日,以后每隔__个月的_____日为付款日。乙方给付的生活费应随本地产大米市场零售价的变化而增减。现双方目前的本地产零售价为_____元/公斤。
    子女的教育费、医疗费等大宗费用开支,甲方承担_____%,乙方承担_____%。此费用,乙方应在甲方出示票据后的第__个生活费付款日一并支付。

    三、探视权
    乙方有权探视子儿。每月原则上探视_____次,尽能安排在_____日,并应以不损害子女身心健康为限。甲方应尽量提供方便。

    四、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金标准为日_____分之_____。连续_____年未支付抚养费,甲方有权在征得子儿本人意见后,直接决定更改子女姓名而无须征求乙方的意见。

    五、附则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并共同到______区法院,请法官按本协议制作调解书。(一般情况可双方签字后生效,无须到法院制作调解书,但如果有可能涉及到纠纷或子女分房分地、就学就业等等应到法院制作调解收或办理公正)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及法院各一份。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
    ___年_月_日 ___年_月_日
  • 放弃监护权协议书不能代替放弃抚养权协议书。如果想变更,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您可以主张子女抚养权。建议您可以先男方就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沟通协商,协商一致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若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就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子女抚养权一并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