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环境保护
2023-01-17 01:45:1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新的《条例》补偿
  • 法律分析:环境噪声污染的界定包括两个必备要件,一是必须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唤声排放标准,若没有超过该标准则不构成“环境噪声污染”,公民权利即使受到这样的环境噪声侵害也不受该法保障;是对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若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但没有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也不属于“环境噪声污染”。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 夜间45分贝。在居民居住房屋处用仪器测得:昼间超过55分贝, 夜间超过45分贝就是扰民了。测量噪音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环保局。
    有噪音污染,请去当地环保局举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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