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赠予的铺面或者股权,再次出售时是要扣除父母取得时的成本,再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全额征收20%的所得税?

股权
2019-03-08 08:13: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出售集资房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吗?
    1、我国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是在房屋交易的时候,由于卖方房子,会有个人收入所得税产生,需要卖方按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的税率缴纳,这个缴纳是根据实际成交的价格进行计算的,个人所得税是在交易价格过户后缴纳的。
    2、出售集资房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税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需要由卖方缴纳,缴纳比例固定,但是也存在个人所得税减免情况,对家庭唯一的住房出售且满五年的普通住房减免个人所得税;其它的则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满五”和“唯一”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卖方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卖方所售房屋是非住宅类房产,不管什么情况都要按规定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4、如果是按市场价格购买的住房,需要看《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日期和《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日期,哪个在前面,按哪个的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继承或直系亲属赠予取得的住房,购房时间可以从原产权人购房时间连续计算。
  •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 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是,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2008年度的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有两种。
     二是,投资者和从业人员工资税前扣除有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如进行扣除的则应予以调整;而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则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三是,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四是,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扣除比例有调整。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五是,业务招待费用扣除最高有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将于3月底之前结束,需注意在规定的时间截点前完成汇缴工作。
  •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具有一定收入水平以上的人实行的一种税收调节政策,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是专项用于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一种具有保障性的长期储金。  国家规定对职工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体现了政府对个人自住其力解决住房问题的鼓励和扶持,在客观上提高了职工解决自住住房的经济能力,与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是一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