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出院标准是病人在强制医疗期间,已经得到很好的治疗且有好转,而且不具有人身危险性,服从家人管理,经过判定不再需要强制医疗之后是可以出院。
办理出院手续时,先由主管医生下医嘱并开写出院带药处方,然后由护士送至财务科及相关各科室通知结帐。
患者家属在财务科等待结帐后,持结帐单回病房告知当班医护人员。出院前医生要向患者及家属介绍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并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疑问。待家属确无疑问后,由护士帮助患者整理清点日用品并护送患者及家属离开病房。
患者家属持出院结帐单带领患者离开病区,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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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