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注册结婚男方给女方买了首饰买小车,两个月后男方出钱办了结婚酒。男方给女方8万8千元彩礼,婚后第2天女方把男方的8万8拿去还债务一部份还有一部份借给亲朋好友,现在不到半年时间女方就喜欢外出玩不归宿,迷上赌博,导致两人感情不合,要是离婚可以拿回首付钱买车钱和彩礼钱吗

离婚
2019-03-08 18:23: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彩礼的问题,非常谨慎,判决此类纠纷时所坚持的基本原则,彩礼是否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或缔结婚姻关系后未共同生活的,原则上收彩礼一方应当返还。
    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同时根据《婚姻法解释》第十条第三款,判决返还彩礼应当以给付人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为前提。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 你好,可以要回一部分,关于彩礼返还法律有严格的规定,大致分一下三种情况;
    1.如果只订婚没有结婚,那么如果解除婚约,则彩礼全部返还男方,无论谁提出解除婚约都是全部返还。
    2.如果结婚时间没有超过一年,双方离婚,可以返还部分彩礼,各地法院掌握的返还比例不一致。视情况而定。
    3.如果结婚时间超过一年,那么离婚时,按照法律规定彩礼不能返还。
  • 如果婚姻关系实际存续期限超过了两年,请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第一款
    (三)项所规定“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又分为三种情况:
      第
    一、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第
    二、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第
    三、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 婚后买车,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下列情形的不在其列:
    (1)用遗嘱或赠与所得而购买的车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2)有证据证明买车的款项是一方的婚前财产。
    (3)用“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购置车辆,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二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