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员工下班后巡视工作区域而被人打伤,公司有责任吗?

暴力伤害
2019-03-08 19:17: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因此,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如公司缴纳社保,认定工伤后,应由社保基金赔偿;如公司未缴纳社保,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 1、要看劳动者的情形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属于工伤,则单位要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2、是否属于工伤,不以老板是否知情为条件;
    3、《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没签劳动合同和被人打伤是二回事。
    1、没签劳动合同,可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起至一年内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如没缴社保,可主张单位为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社保。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2、被人打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经司法鉴定达轻伤以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当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抓紧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