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辞快工我在工厂工作差不多一个月了,转正了,我问经理辞快工,经理说:离职制度上规定,试用期后急辞工,员工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做为代通知金。这个如何才能辞快工?他的意思是拿不到工资还得罚款?

2019-03-08 20:1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您还可以选择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关系正式确立之后,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争议,可以通过调解或协商的方式解决,如不能解决,可以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劳动争议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对于用人单位不按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或者直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自己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除非是因为公司有以下违法行为导致你辞职的: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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