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对方没有驾驶证??牌照是假的??导致我方重伤现在??在ICU??怎么处理对我方比较好

2019-03-09 08:1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由交警作出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建议受害人住院治疗;如果有财产损失,建议做财产损失评估。住院治疗终结和定损后,才可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数额的确定基于几个方面,
    一、是被害人的年龄及其家庭成员年龄结构;二是受害者伤残等级;三是受害人的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
    四、是否继续治疗和康复;
    五、对财产损失进行评估等等,法律问题确实很复杂,而且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相当复杂,是以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来区分的。也有很多不可预测的因素,律师的分析不可以作为依据,只有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鉴定才能够作为有效法律赔偿依据。涉及人身损害的不要超过一年的诉讼时效。如果起诉,建议及时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如果有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交强险不足以赔偿的部分,再按照事故认定书确定的责任大小承担。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误工损失和精神赔偿等。交通事故死亡死亡赔偿金=该省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X20;年丧葬费=该省在岗职工月工资 X 6;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成年、70岁老人计算5年、每年标准为该省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老人要看在那里生活,如果是农村生活,那就参照农村消费性支出);精神抚慰金=5-8w。交通费、住宿费等等其他项目,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索赔。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受理案件后,立刻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做出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4、裁决处罚。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应依占有关划定,对肇事责任人予以警告、罚款、吊扣、吊销驾驶证或拘留的处罚。
    5、损害赔偿调解。对交通事故造成的职员伤、亡及经济损失的赔偿,按照有关划定和赔偿尺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相应的赔偿比例,由公安交通治理部分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双方同意达成协议,由事故调解职员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
    6、向法院起诉。如双方当事人在法按期限内调解无效,公安交通治理部分终止调解,并发给调解终结书,由当事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报警,由交警队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的结果确定各方的责任及赔偿数额。 对于民事赔偿的部分,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过部分,按照责任比例进行划分。
    对于交警队不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超过了30天,你可以向上级交警队投诉,要求鉴定交警队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