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一下领养了两个女孩到了了60岁不可以独生子女的养老金吗

2019-03-09 08:48: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独生子女一般指夫妇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者本人的兄弟姐妹均已死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视为独生子女:
      
    (一)本人十四周岁前被收养,养父母无其他子女的。
      
    (二)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三)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该子女以及该夫妇依法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兄弟姐妹的弃婴或儿童。
      
    (四)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妇离异后,该子女经法院判决或协议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且抚养方未再婚或再婚后未再生育的。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三十周岁。

    这些条件确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

    另外,原则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但是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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