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问问,在一起没有结婚证生活了到老没有子女的,算不算合法夫妻

2019-03-09 08:57: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双方亲自持证件到任一方户口所在地政府的民政部门去登记结婚,拿到结婚证,就是合法夫妻了,在办理结婚登记后就是夫妻关系了。
    我国《婚姻法》第7条规定: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这就是说,合法的夫妻关系是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结婚证时算起的。法律规定结婚的唯一合法手续是取得结婚证。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结婚的条件包括:

    (1)必须男女双方安全自愿

    《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男22周岁,女20周岁,是我国现行的法定婚龄,是法律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线。
    法定婚龄具有强制性,违背法定婚龄结婚的行为,为违法行为。如虚报结婚年龄欺骗登记机关,或不足法定年龄的事实婚,均属违法婚姻。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已有配偶的,不予登记。
    即要求结婚的人,只能是未婚男女,丧偶或离婚的男女。只有无配偶的人,才具有结婚的条件。要求复婚的,也必须是双方没有
  • 没办结婚证不是夫妻,相互之间没有法定继承权利。
    需要死者有遗嘱指定当事人继承,当事人才可以继承遗产。
    如构成事实婚姻,可以申请继承。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 没有结婚证,法律上不存在离婚。但是是属于同居关系,法律上认可的事实婚姻,是受婚姻法保护的。在法律上来说,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需看双发实力状况环境综合因素考虑判决,如果孩子有自主行为需遵从孩子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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