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双方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 男方却把孩子带走了 现在跟着男方生活 这种情况怎么办?会不会抚养权也会变成男方的 女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嘛?

离婚
2019-03-09 09:4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属于处在哺乳期内以随母亲生活为原则,除非是母亲患有严重的传染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存在。 第二点,根据婚姻法规定,法定离婚的条件有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家庭暴力或遗弃、虐待家庭成员3有吸毒赌博等恶心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所以说除非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第一次起诉法院通常不会判决离婚。如果他不同意离婚或第一次法院不判决离婚你可以在法院做出判决后六个月后再次提起离婚。
  •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