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婆在外面有了别的男人,被发现后要和我离婚,现在两个孩子还小,我要不要答应和她离婚

离婚
2019-03-09 10:4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非常谨慎。如果夫妻双方有两个孩子的,不会简单将孩子的抚养权平均分给父母一人养一个。而是按照对孩子有利的原则进行审判,如抚养能力,孩子的学习环境,生活环境等。
      男方和女方各抚养一个孩子的,也应该根据条件对另一个孩子给付抚养费,因为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被请求方必须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
    (二)请求方无法定过错行为。
    (三)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给请求方造成了损害。
    (四)必须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了离婚 。
    同时如果有两个孩子,一般情况下,不会因为该方存在过错而剥夺他对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双方中过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形的,则可以由另一方抚养两个子女。
  • 一方有外遇,如达到了重婚或公开非法同居的程度,则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如只是有“偷偷摸摸”的外遇,这种情形,法律上不作评判。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