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媳妇是有病不要她离婚了,孩子判给女方了,男方不给。现在男方又起诉要抚养费。我媳妇有病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还能给抚养费吗?

离婚
2019-03-09 11:28: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抚养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倘若施暴者打孩子,那孩子无异议要跟母亲,但是如果你丈夫不打孩子,那你单纯以家庭暴力为由剥夺男方的抚养权在法律上是没有规定的。10岁以上的孩子,应当争取孩子的意见;2岁以内尚在哺乳期,原则上归母亲养育,除非母亲不愿意;2岁到10岁之间便是以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为标准的。
  • 您好,依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但女方有权提出离婚。在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母亲抚养为原则。所以您可以提出离婚,孩子判给您的机会比较大。
    但是,具体各个案件情况会有所区别,需要结合您的具体情况作出科学严谨的分析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 其一,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子女抚养权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而法院在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时会本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等因素,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通常由女方进行抚养,但女方存在不利于子女成长因素的除外,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会先听取子女的意见,而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