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网上意外医疗保险,前提是身体健康,可是最近身体不舒服,去医院看病冶疗,医院一查,吓了一跳,有糖尿病,脂肪肝,现在脚无力,保险有理赔

保险赔偿
2019-03-09 12:59: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疗保险报销的费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医保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上,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医保有特殊性,特殊在专人专用且无法取出。打个比方,从法律上来说,你的医保卡只有你能用,别人是不能用的,如果把它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不就说明法律允许医保卡共用了。
    基于此,医保在实践中通常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补偿原则,是指被保险人所获得的赔偿不得超过其所受到的损失,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关系而取得额外利益。因此,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就不能再向第三者索赔,而应当将向第三者的索赔权转让给保险公司。
    一般而言,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理赔时最明显的原则之一。但是,人的生命和健康是难以用价值来衡量的,法律规定对人身保险可以重复投保,也允许权利人得到多份保险金,而且如果被保险人因他人过错遭到损失,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后,并不影响其再向第三者行使索赔的权利,反之亦是如此。
    对此,我国《保险法》第68条就明确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 工作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导致死亡的,按工伤处理流程报上去,按国家标准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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