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我骑车过路回家,被车撞了,责任会怎么划分

2019-03-09 17:39:2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先报警处理,让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双方的责任比例。责任比例划分之后,对方依据责任比例承担责任,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
    如果有争议,建议您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确认。
  •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作期间出了交通事故,如果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起诉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1、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且责任属于机动车一方的,首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所有人有过错(比如明知肇事者没有驾驶证还出借车辆或者明知车子又问题而不修理),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交警通知你们去处理,主要是主持双方调解。你们先去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3、至于你所说的车辆保险的问题,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是必须购买的,否则车辆不让上路;车子是不是肇事者的,由交警一查询就知道。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