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五月份买的二手房、当时和中介约定好尾款结清的话房主住到十月份。但是合同中没有注明要收取房租。。现在尾款已经打到资金监管账户了。。倘若房主仍然不愿意付租金。我可以暂时不把尾款打给他嘛。。

2019-03-09 20:37: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可分为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经营性租赁不可算作企业的资产;而融资租赁可以算作企业的资产。
      融资租赁又称设备租赁或现代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的判断标准,根据新准则规定,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的,应当认定为融资租赁:
      第一,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第二,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第三,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第四,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收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第五,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否则,为经营租赁?
  • 没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现在违约,应该是违反口头约定。当事人可以与房东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基层组织申请调解,毕竟双方属于较小的民事纠纷,一般通过以上来处理,比较合理,确实没办法解决的,收集有关证据,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允许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但是口头形式经常容易发生纠纷,因此当事人最好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
    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
    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 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最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

  • 一、办理手续繁琐很多购房者会认为办理资金托管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情,毕竟有第三方的介入,但其实并非如此。办理资金托管只需要买卖双方到银行签一份协议书,然后买家把钱划进银行账户,银行就会按协议规定的时间办划款手续就行了。
    二、拖慢银行放贷速度其实,资金托管和按揭贷款申请业务是不冲突的,也不会对贷款的发放有影响,资金托管的部分只是对房款首期款的托管,交首期款与申请按揭没有联系,不会交叉影响。
    三、必须和按揭在同一家银行资金托管的银行和按揭银行可以是不同的,如果按揭的银行不能进行资金托管,那么选择别的银行也是可以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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