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亲戚三十三岁,昨晚在职工宿舍无故睡觉死亡,今早叫吃饭时发觉,像这情况,属于因工死亡吗?家有年迈父母,还有一小孩九岁,妻子两年前离婚,孩子归死者,死亡赔偿金怎么计算?

2018-07-27 10:17: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①死亡赔偿金的城乡标准:受害人虽然农村户口,但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地均为城市,有关损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②死亡赔偿金不是死者的遗产,遗产不包括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
    ③死亡赔偿金一般情况下应以受害人的近亲属(间接赔偿权利人)作为权利主体,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法院不予分割。
    ④死亡赔偿金的分割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对死亡赔偿金采取“继承丧失说”,应当按照《继承法》第10条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同一继承顺序中,死亡赔偿金原则上按照继承人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决定分割的分额,而不适用《继承法》第13条规定的同一顺序一般应当均等的原则。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也就是说遗产是公民生前或死亡时存在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财产,填补的是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丧失,是对受害人家庭损失的弥补,对死者家庭利益的赔偿,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
  •   夫妻离婚时,需要双方本着照顾女方和未成年子女权益出发,自行协议分割两位共有的财产。
      若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照顾子女,赡养老人等),可以在离婚时主张得到补偿。
      《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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